为走捷径翻护栏 违法行为隐患多

天水晚报 2019-07-12 18:18 大字

本报秦安讯【记者王建华】 近日,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民警通过电子监控发现一起不文明翻越护栏的交通违法行为。

7月6日上午,秦安县解放路汽车南站门口车流涌动,交通秩序井然有序。

9时40分,两名中年男子不顾四周危险,在离人行通道仅一步之遥处无视交规翻越护栏,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逼停了几辆正在行驶的车辆,同时也给自身的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第七十五条规定:行人经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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