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开始申报了

天水晚报 2019-07-30 17:28 大字

秦州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目前已经开始申报了,9月20日将结束。在秦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了2018年度养老保险,并通过各种途径实现了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2个月内高校毕业生,均可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据了解,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的离校12个月内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申报条件:在秦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了去年度养老保险,并通过各种途径实现了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2个月内高校毕业生,均可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手续: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灵活就业证明、社会保险缴费手册、缴费发票、本人农行银行卡,以上手续持原件并复印两份。

申报程序:

1、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初审登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汇总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中心复审。

2、16镇灵活就业人员到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登记,区劳务办汇总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中心复审。

3、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社保补贴申报统一由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负责初审,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中心复审。

此次申报办理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20日。为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时间,9月21日至10月20日为汇总上报复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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