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泰好办”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主办
●股权出质登记
一、项目名称
股权出质设立、注销登记
二、受理主体
泰安市、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泰安市、新泰市、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办理地点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服务区;
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服务区;
岱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窗口或乡镇便民中心窗口;
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窗口;
新泰市市场监管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窗口;
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窗口;
宁阳县市场监管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东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窗口;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窗口。
四、受理条件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1.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
2.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
3.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登记机关为受理机关。
股权出质注销登记:
已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因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五、申请材料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股权所在公司公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为企业的,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加盖事业法人公章的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加盖社团法人公章的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其他出质人、质权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股权出质注销登记: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六、咨询电话
泰安市:0538-8538150
泰山区:0538-8629126
岱岳区:0538-8568249
新泰市:0538-7220987
肥城市:0538-3232618
宁阳县:0538-5637705
东平县:0538-2856082
高新区:0538-8938715
申请材料模板及办理流程可扫描右侧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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