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肆实施打砸、敲诈等犯罪行为,抓捕时正准备逃跑,百余警力奋战1个月涉案人员全部到案涉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7项罪名周尚全获刑20年

齐鲁晚报 2018-08-29 02:25 大字

2018年3月1日,泰安周尚全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一审判决,6月15日,终审判决。首犯周尚全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盘踞房村镇的这一黑社会团伙被打掉,担惊受怕的老百姓终于松了口气。由一起争夺沙场经营权所引发的寻衅滋事案为突破,泰安警方条分缕析,将该团伙连根拔起,实现了山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门红”。

本报记者薛瑞实习生何昕晔

报警

本是开业大好日子

却遭镐把、钢管打砸伤人

时间回溯到2014年11月8日,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区分局接赵某报警称:在沙场施工时工人被打,挖掘机被砸坏。由此,以周尚全为首的黑社会团伙进入警方视线。

赵某在岱岳区房村镇(现属高新区)经营一家沙场,相邻的就是周尚全所开的沙场,而这也是整个案件根源所在——争夺大汶河河沙资源。“这不是周尚全第一次找我麻烦。2014年10月,我的几个工人正在沙场施工,忽然就来了几十个人,把工人打了。我立刻报警,当地派出所很快就过来处理了。”赵某回忆,一个月之后,他选了个好日子准备沙场开业,还安排了人燃放烟花,没想到去饭店订酒席的功夫,沙场再遭打砸。在一段现场视频中,可以看到40余人手持镐把、钢管等工具,带白手套,聚集在赵某沙场之内,将正常施工工人驱散,打伤沙场工人,还砸烂了沙场的挖掘机,而这些人都是周尚全纠集的。

“损失得有几万元吧,还有一名工人脸上、身上都受了伤,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开业本来是件高兴的事,亲朋好友也都来祝贺了,没想到搞成这种局面。”提及周尚全其人,赵某表示,早就听过,但当地没人敢惹他。“只能随时防着他,办公室、施工场地周边都安上监控,万一出了事就诉诸法律。”只是没想到,真的“出了事”。沙场开业前,周尚全找过赵某多次,还派手下把他叫到自己的沙场,要求赵某给他点“好处”,但赵某并未答应,“他就是想垄断,要么把沙场割给他一块,要么把沙场股份分他一点,凭什么?宁愿不干,我也不能答应他。”

于是有了2014年11月8日的一幕。“接报案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在市局支持下对案件展开调查。”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区分局刑侦大队六中队中队长高立泉介绍。这一查,牵出一个以周尚全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

调查

查案过程困难重重

案卷摞起来足有一人高

2004年,周尚全因一起交通事故寻衅滋事打伤他人;2009年,通过自己在当地的“威严”,强行插手他人经济纠纷,非法获利140万元;2012年,以他人开发的楼盘遮阴为由,敲诈勒索10万元;2012年1月至2015年2月13日,通过安排房村沙场的运沙车辆强闯黑石埠河沙稽查点等方式,合计偷逃沙资源税费700余万元……从卖树到开沙场,从小案到大案,黑和恶逐渐显现,一桩桩违法犯罪行为被牵出,“猖狂”“暴怒”等词汇,时常出现在1965年出生、只有初中文化的周尚全身上。

这也导致调查过程困难重重。参与办案的泰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民警刘鹏程回忆,不管是受害人还是当地老百姓,对周尚全都比较惧怕,存在精神恐慌,交流时有顾虑,甚至躲着办案民警,有话不敢说。并且案件时间跨度大,受害人记忆模糊,很多证据也难以寻找固定。为了提高办案效率,警方组织过两次集中办案,40多名民警吃住同在一起,整月不回家,白天走访调查,晚上梳理案情,案卷摞起来能有一人多高。

终于,以周尚全为首的“金字塔”形的黑社会团伙轮廓逐渐明朗:周尚全为首,杨利等3人为骨干,周尚安等9人为积极参加者,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且下级对周尚全绝对服从。

抓捕

百余警力分多路实施抓捕

“老大”“老二”正商量逃跑

2015年10月14日,收网的时刻到了。“经过长期摸排,我们基本掌握了主要犯罪嫌疑人的行踪,并发现他们对警方调查有所察觉,于是决定立即展开行动。”高立泉说,行动当天,由市局刑侦支队牵头,制定详细抓捕方案,抽调警力共100余名,于中午12点多,分多路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当天抓到6名主犯,后期经过1个月连续作战,该案涉案人员31人全部到案。”

刘鹏程还向记者披露了抓捕当天细节。“抓周尚全时,他正躲在山上他朋友的一处果园里,和团伙老二商量逃跑计划。我们在现场发现了他的车,车里有行李、换洗衣服、鞋,还有5部手机,他已经做好了逃跑准备。”此外,他给了团伙主要成员每人一万块钱“逃跑经费”,给了团伙成员每人一部新手机和电话卡,规定每天中午12点开机进行联系,其他时间禁止开机,并且成员之间禁止互相联系,只能单线与团伙老大周尚全进行联系。

如今,在警方涉案物品管理处,宾利、奔驰、阿尔法等豪车停在黑漆漆的角落里,等待拍卖,这些都是从周尚全处查获的。藏匿、转移的财产被警方全部厘清挖出,共查封扣押涉案车辆8辆、房产4处、现金120余万元、高压气枪1支、军用子弹1发、猎枪子弹25发。周尚全组织,土崩瓦解。

宣判

首犯被判有期徒刑20年

实现山东扫黑除恶“开门红”

今年3月1日,新泰市人民法院对周尚全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作出一审判决,6月15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终审判决。首犯周尚全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7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杨利等12名成员分别以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被判处13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他18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3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追缴非法所得2300余万元。

案件判决后,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向泰安发贺电予以祝贺,慰问全体参战民警,并称赞该案件的成功宣判,实现了山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门红”。如今再见到赵某,他的生活已经恢复如常,“扫黑这事办得好,也应该继续,这是给守法公民伸张正义,我们也能安心干点事业。”

“近期,我们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进行了充实加强,市里还专门成立了10个督导组,对全市范围内进行集中督导。同时,决定专门拨出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充足保障。”泰安市扫黑办主任苗丰平向记者介绍,下一步,泰安将不断提高扫黑除恶整体水平,确保打赢这场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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