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法院,调解93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山东法制报 2018-08-24 16:49 大字

本报讯 近日,新泰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 93起标的额达300余万元涉农民工工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7年6月,新泰市宫里镇村民周某雇佣贵州、广西、湖南、河南、山东五省十余县的 93名农民工为中国水电十四局贵州某桥梁队提供建设施工劳务。后因周某未及时向93名农民工支付工资,今年4月,93名原告分别通过到庭咨询、 电话询问等多种方式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周某支付工资款。因存在起诉主体混乱、诉讼请求不明确、事实理由不充分等问题,办案法官主动向原告释明案件所涉及的劳动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劳务合同等多方面的法律关系,指导原告明确诉讼主体和诉讼请求,引导其顺利立案。

由于原告涉及五省十余县多个少数民族且人数众多,办案法官从维护庭审秩序和提高庭审效率的角度出发,积极引导原告统一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并通过电话、微信、QQ 等方式积极与原告沟通交流案件情况。同时,办案法官积极做被告周某的思想工作,向其宣讲法律、摆明道理,使其充分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后果。最终,经过三天的审理,93名原告与周某达成调解协议,周某于2018年12月31 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工资款 307.96万元。

日前,93名原告委托一名当事人从贵州千里迢迢为法庭送来锦旗,以表达对法庭心系百姓、公正司法的感激之情。鞠万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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