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机频出故障 用户投诉终维权
本报7月31日讯(记者 王玉)新手机在短短半年内,就已经维修了4次,但仍未完全修理好,这让消费者魏先生很郁闷,要求商家换货,却被经销商以“不符合换货条件”为由拒绝。日前,新泰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了这样一起投诉。
今年1月份,家住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的魏先生在新泰市某手机超市,花费1100元购买了一部型号为Z9 Max的手机。购买后,手机频繁死机,且死机后无法开机。魏先生立即找到商家要求维修。几天后,手机修好被送了回来。可没过多久,手机再次出现故障。魏先生只好再次将手机送到商家进行修理,如此情形反复多次。经网上查询有关规定,魏先生得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更换或者退货的责任。本以为可以顺利换货时,专柜人员却告知魏先生,前几次只能算维护,目前只是维修了一次,不符合退换货条件。无奈之下,魏先生投诉至新泰市市场监管局青云市场监管所。
青云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认为,魏先生手机无法开机的情形符合《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之一。根据规定,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经工作人员调解,商家最终为魏先生更换了同型号新手机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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