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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开始

泰安日报 2016-11-09 00:00 大字

 

近日,泰安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作的通知》,9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居民集中缴纳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暂按照2016年标准执行。

按照《通知》要求,2017年度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对于特殊情况的时间范围设定与2016年度相同。其中,外出务工人员的参保缴费期可延长至2017年2月底。对于2016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内出生的新生儿,其参保缴费期可延长至2017年3月31日。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人员,参保时个人须全额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财政补助部分)。

相比2016年度,2017年度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没有变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设两个档次,一档缴费标准仍为140元/年,二档缴费标准仍为240元/年。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咨询电话

泰山区:8629561 岱岳区:8566102

高新区:8938229/8938976 景区:5369093

新泰市:7230001 肥城市:3288171/3225069

宁阳县:5621033/5612222

东平县:2820816/2839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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