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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民政局分类施策 精准发力 扎实做好***工作

泰安日报 2016-10-12 00:00 大字

 

本报10月11日讯(通讯员 牛强)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扶贫工作总体要求,对全市贫困村、贫困户,新泰市民政局利用现有救助政策,精准分类,本着“贫困户优先分类施救”的原则,大力实施“八大工程”,切实做好扶贫和救助的有效衔接,最大限度发挥救助效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大力实施低保兜底救助工程。充分发挥低保“输血”功能,落实好农村低保政策,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且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贫困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严格按照低保办理标准、条件,对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1-6月农村低保保障14303户21940人,救助资金2850.58万元,其中贫困户10627户16691人,救助资金2117.9万元。大力实施医疗救助工程。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1-6月医疗救助541人,救助金额189.4万元,其中贫困户146人52.6万元;资助符合条件的低保贫困户9564户15021人加入居民医疗保险,资助金额150.2万元。大力实施临时救助工程,对不符合重特大医疗救助条件仍然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对突遇不测、因病因灾等陷入生活困境的贫困家庭,给予自然灾害及“急难”救助。上半年,临时救助441户,救助资金63.49万元,其中,救助贫困户88户(因病72户、因灾16户),救助资金17.6万元。大力实施特困人群救助工程。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三留守”人员等困难家庭,严格落实好上级救助政策,1-6月共救助上述人员440人,其中贫困户429人。全市共有孤儿82人,其中贫困户孤儿71人,每人每月72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户)67人,每人每月720元;困境儿童(贫困户)174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贫困户)61人52.7万元;城镇“三无”人员56人。同时,积极配合市残联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上半年共发放困难残疾人(低保户)生活补贴2453人,每人每月82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056人,其中贫困户869人,每人每月80元。大力实施公益慈善工程。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献血”功能,积极开展慈善活动,筹集善款帮助贫困家庭解决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困难。上半年,市慈善总会、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共救助2393人107.64万元,其中贫困户909人41万元。大力实施康复助医工作,为44名贫困家庭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了复明手术。中华慈善总会为新泰市中医院设立了“华医之春”慈善救助基金93208元,为62名贫困患者解决了医疗困难;海燕慈善基金为120名贫困学生发放3.6万元救助资金。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脱贫工程。年内计划建设20个贫困村农村幸福院,目前已全部开工,完成12个,其余8个正在建设,预计10月份完成。大力实施社会力量帮扶脱贫工程。依托“菜单式”志愿服务模式,发挥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在扶贫中的作用,定点联系帮扶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开展上门送温暖送爱心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上半年,全市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共计帮扶601人,帮扶物资44.9万元。同时,市民政局大力实施“互联网+社区服务”项目,根据社区居民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实际需求进行“菜单式”服务,在银河、大洛沟等社区先后举办了“第一届线下产品服务展示会”、“带手工推荐会”、“农家女大讲堂”等5场次360余人次参加的服务活动,不仅方便了社区居民生产生活,而且还为社区留守妇女、残疾人、失业下岗人员提供了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极大地提升了社区居民群众满意度。大力实施惠民殡葬工程。全面落实殡葬惠民政策,1-6月,全市6079名居民享受了基本殡葬费用减免的优惠政策,其中为1177名贫困户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92万元。

在积极主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新泰市民政局还积极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包保联系帮扶6个乡镇14个村168户301人贫困户,在摸清致贫原因的基础上,实行分类施救、分策帮扶。每名机关工作人员还联系帮扶救助一名孤儿,定期不定期走访慰问,收到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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