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成效显著
本报9月4日讯(记者 张中乾)近日,市政府督查室、市水利渔业局、环保局、水文局等单位有关同志以及市政府特邀督查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泰山景区、泰安高新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市、区)、泰山景区、泰安高新区围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总体要求,强化“三条红线”管理理念,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论证许可,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水资源费征管,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其中,全市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实现了从去年一枝独秀到今年遍地开花;取水许可发放程序进一步规范,新增、延续及变更取水许可,基本做到了材料齐全、程序规范;论证报告审查、取水工程验收、取水申请发证“三个关口”日趋严格;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典型示范项目进展顺利,新泰市已完成14个,宁阳县已完成17个;各县(市、区)均开展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宁阳县、东平县进展较快;泰山区创新水法宣传形式,在东关小学举办“节约用水、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与山东农业大学联合举办了水法宣传进社区联谊活动;岱岳区积极培育节水载体,聚银纺织、联合农药两家单位强化污水处理回用,节水效果明显;肥城市列支20万元水资源费帮助石横特钢、精制盐厂开展水平衡测试。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级、各部门对水资源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在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上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水资源管理工作开展不平衡、水功能区达标率不高、水资源费征收状况不理想、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任务艰巨等问题。
根据督查结果,泰安市各级相关部门应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对于非法超标排污的,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水功能区要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确保建成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加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防范水源环境风险;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划分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严格执行水资源征收标准,未按照新标准征收的县(市、区)要尽快调整到位;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综合运用宣传教育、司法强制等多种手段依法催收,对拒不缴纳的单位,坚决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严格按照征收标准、用水计量征收,杜绝减免水资源费,杜绝人情费、关系费;严格取水许可证换发,水资源费缴纳不到位的取水单位不得换发取水许可证。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全面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泰山景区、泰安高新区要规范水资源管理,逐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正视存在问题,拿出得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补齐短板、缩小差距,全面提升泰安市水资源管理水平。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多个部门,尤其是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保护方面,单靠水利部门不可能取得成功,各县(市、区)政府及水利、环保、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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