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民政局 上门服务解民忧
本报4月19日讯(通讯员 范海燕 陆丹)近日,家住新泰市新汶办事处东良社区的居民李先生来到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李先生远在内蒙古工作,在收养登记公告到期后,特意请假回来继续办理,不巧妻子因手术导致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前来办理相关手续,而假期只有短短几天。李先生十分着急,来窗口咨询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解决。
按照《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窗口工作人员在仔细查看相关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后,考虑到申报人的特殊情况,为节省时间,避免李先生因补交材料来回跑,经请示中心领导与局领导后,决定对此项审批事项实行特事特办,为无法亲自到窗口办理业务的收养人提供“上门服务”。紧接着窗口工作人员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李先生家中。经过现场讲解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流程及调查内容,收养当事人双方表达了收养意愿,完善了收养登记材料,当着工作人员的面当场进行签字按手印确认。在拿到收养登记证后,李先生一家非常激动,对民政局窗口工作人员特事特办、上门服务的举措表示深深的感谢。民政局窗口特事特办,上门服务,现场解决服务对象在行政审批环节上遇到的问题,使服务对象切实感受到窗口的贴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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