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十二五”期间全市环保工作成效明显 收获更多碧水蓝天

泰安日报 2016-01-12 12:25 大字

 

□记者

 

毕凤玲

回顾“十二五”期间全市环保工作,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成效,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节能减排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

“十二五”期间,全市环保工作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三条主线,深化生态泰安建设载体,精心实施“蓝天工程”、“碧水行动”,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

“十二五”以来,全市突出问题导向,以减排工作带动环境质量改善,对环境质量改善起到了很好的拉动作用。认真制定“十二五”减排总体规划及分年度减排计划,以责任书形式将减排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有效做到减排工作任务清、有人管。以治污基础设施建设、高污染行业减排为重点,不断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不断提高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水平,对建材、火电、钢铁实施提标升级改造,累计实施重点减排项目470余个,为完成总量减排任务,改善环境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坚持把环境改善作为减排工作的出发点,努力做到环境改善与总量减排有机结合。

根据省政府要求,到“十二五”末,泰安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应较2010年分别下降11.6%、12.0%、17.5%、17.4%。根据国家环保部核查结果,泰安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014年底已经超额完成总任务30.1、39.7和12.6个百分点,氨氮完成了总任务的81.7%。2015年对氨氮指标实施重点突破,当年实施污染物减排项目118个,分别削减氨氮827吨、化学需氧量8389吨、二氧化硫1260吨、氮氧化物15696吨,据此预测,泰安市“十二五”减排指标均可完成。

多措并举提升大气质量

根据全市环境规划和“蓝天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大气改善目标为到2015年底大气污染治理初见成效,泰城环境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20%以上,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市大气质量取得了明显改善,2015年1—11月,全市大气质量主要指标SO、NO、PM10、PM2.5浓度分别为39ug/m、38ug/m、121ug/m和65ug/m,分别同比改善17.0%、9.5%、8.3%、14.5%,蓝天白云天数210天,同比增加25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列全省13个内陆城市第1位。

编制实施了《泰安市蓝天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全市大气防治的目标、措施和各级、各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具体分工。成立了“蓝天工程”指挥部,协调动员全市力量打响大气治理攻坚战,有效形成齐抓共管的大气防治工作格局。强化工业治理,严格执行山东大气标准,倒逼全市涉气排放企业实施“提标升级”,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调查和专项治理。创新“三改一禁”措施,淘汰市区燃煤炉灶170余台(套)。推行精细化管理,全面做好建筑工地、渣土车、道路保洁等相关领域的扬尘治理。认真落实“淘汰补贴”和“超标限行”政策,积极淘汰超标车辆。认真做好油品回收和油品升级,全市400余家储油库、加油站均安装了油气回收装置,2014年和2015年起全面供应国IV汽油和柴油。坚持疏堵结合,通过设置多处烧烤园以及加强农业综合利用,根本解决了露天烧烤和焚烧秸秆难题。加强城市绿色美化,全市绿化覆盖率达45%,空气自净能力有了新的提升。制定了《泰安市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处置预案》,与气象部门定期会商,对可能出现的重度以上污染天气,及时发布空气预警信息,并根据预案要求督促建筑工地、排污企业落实限产限排措施,减少对大气的影响。

回应期待治水治污

按照“十二五”环境规划,泰安市应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并在南水北调通水时水质符合调水要求。经过几年的努力,“十二五”期间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在100%,2013年底水质保障工作经受住了南水北调通水考验,大汶河、东平湖水质均达到了调水要求。

加强涉水企业污染治理。对31家直排环境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提标升级,确保通水前辖区内所有直排企业废水排放均达到了南水北调修改单标准要求。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2座,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达到54万吨/日,基本满足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要求。积极做好配套管网建设,封堵排污口109处,有效解决了城市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积极开展畜禽养殖区划定和养殖污染无害化处理工作,不断提高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平。大力实施东平湖“退渔还湖”工程,整治清理拆除非养殖区网围1.85万亩、网箱9600架,将东平湖养殖总量控制在4万亩,减少了污染负荷。利用胜利渠引汶河水入城区,再经泵站输送至奈河、梳洗河的上游,2014年8月,输水管道、提水泵站、拦水坝等配套系统全部完工,每年可向梳洗河、奈河补水700万立方米,基本实现泰城主要河道四季有水的目标,为泰城增添了两条清水廊道。

根治“顽疾”重现乡村美丽

泰安市“十二五”环境规划确定的生态建设目标是,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到恢复,80%以上乡镇通过省级以上乡镇验收。为实现上述目标,泰安市于2013年专门召开生态泰安建设动员大会,加快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和县乡村生态示范。截至目前,泰山区、宁阳县已完成所有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其他县市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也正式启动。

以生态泰安建设为动力,积极开展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生态村等不同层面的创建活动,截至目前,泰安市建成省级生态区1个,新泰市通过省环保厅验收待命名,肥城市通过省环保厅技术评估待验收;建成省级以上生态乡镇65个,占全市涉农乡镇的82.25%;建成省级生态村30个、市级生态村2081个。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抓住全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的有利时机,组织泰山区、宁阳县两区县参与首轮整治,重点为部分村镇建设污水垃圾处置设施,有效改善了农村环境面貌,同时为试点工作积累了经验。在此基础上,2015年泰安市其他4个县市也已列入全省试点,标志着全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全面铺开。

铁腕行动严打环境违法

近年来,市环保局增设了生态科、应急科、辐射站等科室(单位),县市区实行了环境监察派驻制,共成立环境监察中队28个,有效提高了环境执法能力。积极推动“数字化环保”工程,市局及各县市区均建成了集数字沙盘、应急指挥、污染源监控等于一体的环境监管平台,有效提高了环境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已建成大气自动监测点15个(泰城7个,其他县市8个),水质自动监测站9个,建成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117个,有效提高了监管效率。强化源头控制,“十二五”以来,市环保局共审批建设项目1080个,拒批不符合环保产业政策的项目40余个,新上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均保持在100%。严格环境执法,每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环境违法实行“零容忍”,特别是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市环保部门已实施行政处罚180余起,责令限产停产9起,查封扣押5起,移送司法部门30余起,树立了环保执法权威。

此外,市环保局不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十二五”期间,全市共争取国家和省级以上环保专项资金7.66亿元。其中,水和大气治理资金4.08亿元,农村生态环境整治资金3.32亿元,其他奖励性资金0.26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开展。

新闻推荐

西张庄镇建立全区域防控体系

本报1月13日讯(通讯员

 

逄晓艳)为维护全镇社会治安稳定,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新泰市西张庄镇强化点、线、面结合,明确巡防任务,做到巡防时间无缝隙、区域全覆盖、信息及时通,建立...

新泰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新泰市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