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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工商局三项措施 用好新《法》利剑

泰安日报 2015-11-18 12:44 大字

 

本报11月17日讯(记者 王玉)为规范广告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泰市工商局采取三项措施宣传贯彻新《广告法》,用好这一利剑。

首先,强化人员培训。该局对广告监管执法人员、广告经营单位负责人、广告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时间组织系统业务人员开展专题学习,全面了解新《广告法》修订原则、宗旨及主要内容。累计组织40余名业务骨干参加新法培训,组织21家广告企业参加山东省第十五届广告节进行产品展示和新法学习。

其次,强化广告监测。该局充分发挥国家广告数据中心作用,加大对媒体广告的监测力度,严厉查处发布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房地产以及利用互联网发布的虚假广告。累计审查登记户外广告61件,发现违法广告10条次,违法率1.34%。对监测中发现的6家发布违法广告媒体进行行政约谈,对3家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广告发布者进行了立案查处。

第三,强化案件查办。该局先后开展非法集资广告专项整治,对辖区内4家DM广告发布媒体进行专题约谈,对经营范围涉及“投资、担保、融资”的企业逐一排查。开展网络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及相关产品集中整治,排查户外LED广告22处、DM广告样稿3份。累计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件,有力整治了广告市场秩序,净化广告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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