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全面深化林权制度改革 森林资源开发进入“活”时代
□记者
朱冰
题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基础改革或主体改革,以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为主要内容;第二个阶段是深化改革或配套改革,以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
泰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始于2009年,到2011年底基本完成了主体改革任务,并于当年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获评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单位。
2012年以来,泰安市开始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抓好集体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合作组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政策性森林保险等工作。林权流转让林地经营开始从粗放向集约转变,抵押贷款逐步破解融资难,林业合作组织增强了林业发展活力,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稳定了林地承包经营权,政策性森林保险提高了林地经营者的抗风险能力。时至今日,林改还在路上,各项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果,沉睡的广袤山林开始慢慢苏醒,以另一个姿态“活生生”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2012年春,正是造林绿化的好时节,泰安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创新实践、重点突破,努力构建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的改革思路,市领导也对此次改革提出明确要求,要“确保泰安市在配套改革上继续走在全省前列”,集体林权制度深化改革就此展开。
这是一场唤醒青山绿林的全民运动,就像敲开一位美丽姑娘的闺门。3年时间过去了,姑娘不仅开了门,还跳起了舞,“活灵活现”地站在了我们面前。
集体林权流转 “林定权”带来“活资产”
林权制度基础改革时期,全市共确权集体林地面积320万亩,通过“均林”、“均股”、“均利”三种方式,落实了农户对集体林地的初始承包权。
围绕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林权制度改革在配套改革的内容中对集体林权流转做了进一步规范,产权明晰的林地、林木资源,可以通过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多种形式,向专业大户、民营林场、农民合作社、林业企业有序流转。
新泰市是泰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新泰市有85.98万亩集体林地可以进行林改,如果按照基本的改革方法,将集体林地均分到27万农户手中,户均3亩多,比较零散,无法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而且大部分山地土壤瘠薄,投资大,效益差,容易出现一些农民承包荒山不绿化、不管理的问题,同时也给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带来不少难题。为有效解决林地“包而不绿”、“包而不管”以及“形不成规模效益”等问题,新泰市推行了林地规模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采取了竞标拍卖、大户承包、合作造林、股份造林、联户造林、引进社会工商资本、租赁绿化等多种林业承包经营形式,“一卖一座山、一包一个流域”,大大激发了群众植树绿化的积极性,逐渐形成规模效益。2015年2月,新泰市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
这是一项资源整合的好方法,促进了林地由分散、粗放经营向适度规模和集约经营的转变,进一步盘活了林地资源,真正让有能力的人或者合作组织进行林地资源的管理运营。截至今年上半年,泰安市已累计流转林地58万亩。
资产评估抵押 “树定根”带来“活资金”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但是相比于耕地,林地经营需要付出更多的财力和物力,因为经营者已不能仅仅依靠砍伐树木来获取利润。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建立健全包括资产评估、抵押贷款和保险保障在内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成为稳定农民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保障。让这些“活资源”变成“活资产”,依托资产进行规范经营才是林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3年来,泰安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人员及机构从无到有,并逐步走向专业化。2012年12月,新泰市正式挂牌成立了泰安市第一家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今年上半年,东平县又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两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也在今年正式挂牌营业,结束了泰安市没有专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的历史。目前,泰安市已经有近30人拿到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业资格证书,为林地资源资产评估做好保障工作,有力推进林权流转和林权抵押贷款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林权抵押贷款在自上而下进行政策推动的同时,农信社、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开始“上山下乡”跑业务,积极探索符合林业生产与产业发展特点的信贷模式,主动防御信贷风险,满足林业企业和林农的多样化贷款需求。2011年,全市累计林权抵押贷款3360万元,2012年达到1.01亿元,2013年达2.38亿元,2014年达到4.5亿元,截至今年上半年达到5.5亿元。
结合林权抵押贷款的开展,从2013年开始,泰安市进行商业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减少和分散了林业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2014年5月份,又正式启动政策性森林保险,对保费进行补贴。2014年底,泰安市政策性森林保险参保面积53.53万亩,保险金额4.39亿元,保费219.13万元,其中政策性补贴195.72万元。
林地有了可以量化的具体资产数值,可以进行抵押贷款,也能享受政策性保险补贴,在我们看来,经营一块林地与经营一家企业没有了丝毫差别,经营者们也会像呵护企业产品一样呵护每一棵树,粗放的树木贩卖利益链条也将不复存在,可持续的绿色生态化经营将成为必然。
合作资本注入 “人定心”带来“活资本”
林地资源成了“活资产”和“活资金”,那怎么让林地资源经营走上一条良性循环的路子成了经营者们关心的问题,配套改革的落脚点也是加快现代林业产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林业合作社根据其自身特点,成了配套改革中发挥林地资源、促进增收致富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全市有林业专业合作组织1344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54家,市级41家),38.41万户加入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涉及的领域包括种苗花卉、经济林、林木种植、生态旅游、林下经济、木材加工等方面。
2010年,作为全省林改试点的新泰市率先提出了“走林改之路、建民营林场”口号,努力探索建设民营林场,培育适应林权改革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与林业合作社相比,建设民营林场更具林改特色。
“凡由农户、个体、私营企业等非政府投资经营、面积在200亩以上、经营年限达3年以上、并且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获得了新版《林权证》的公益林、经济林和用材林,林业承包经营户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可公布设立民营林场。”新泰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说,目前,新泰市已建立民营林场52家,总经营面积7.5万亩,涌现出了王恩海、李长征、吴爱杰、王丙森等52个民营林场主。
值得一提的是,新泰市每年完成的荒山造林面积,80%均为民间资本自发投入造林,而且民营林场对其森林资源倍加爱护,实施全方位、无缝隙管护,乱砍滥伐现象明显减少,毁林案件大幅下降,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
不管是林业合作组织,还是民营林场,都将原本分散、无人经营管理的山林林地集中起来,实行统一经营、精心管理,不仅打消了荒山承包大户的思想顾虑,让经营者们吃了定心丸,也真正盘活了社会闲散资金和专业人才,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相比于单打独斗的个人粗放经营,经营规模大、档次高的集约化经营也会受到金融机构以及投资者的青睐。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对农村利益格局的调整,它挖掘出了潜力巨大的林地财富,带给了广大农村一次转型发展的机遇。虽然说林权改革在推进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但这丝毫不影响它推动林业经济进入一个将有限资源做活、做大、做无限的全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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