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上调至每人每月900元
本报9月14日讯(记者 朱冰)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7月起,泰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市直、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的每人每月850元和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的每人每月80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900元。这是泰安市连续八年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调整是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49号),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统筹考虑泰安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这也是泰安市首次执行全市统一的失业保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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