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宁阳县供电公司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企业用电优惠延长至年底
本报8月17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顾晓阳)“企业复工复产用电有优惠吗?电动汽车可以在哪里充电?”……8月13日,国网宁阳县供电公司走进网络问政视频直播间,收到了热心网友的问题。
“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供电部门累计出台6项优惠政策。覆盖面最广的是‘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电价政策’,主要是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以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公司总经理戴超介绍,这一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原来的6月30日,延长至今年年底。截至目前,我县共有1.7万户客户享受电费优惠,全年预计为客户让利3300万元。
“我在小区有一个商铺,电费交到小区物业,到物业那里去买电,门头房的价格都是1.2元一度,今年又赶上疫情,经营不景气,有个朋友是直接把电费交到供电公司,价格才0.6元一度,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有热心网友在宁阳民生政务网留言。
戴超说:“网友的用电是由小区转供,属转供电环节加价问题。凡供电部门直管客户,所有电价均按国家规定收取。”副总经理耿利进一步解释,去年以来为进一步推动山东省电价政策措施精准落地,切实降低终端用户用电成本,改善营商环境,省发改委出台《关于印发<2020年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5月至8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肃查处转供电主体不执行政府定价、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转供电主体对居民电价不得超过0.555元/千瓦时,工商业预购电价不得超过0.8743元/千瓦时(以及终端用户结算损耗加价不得超过12%),农业生产电价不得超过0.74元/千瓦时。转供电单位违反价格政策的,终端用户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也可以登录网上国网APP,使用“转供电费码”功能,选择所在地区、所属转供电主体以及电量电费等信息,系统会计算出终端用户的平均电价,然后与收取电价进行对比,判断是否存在转供电环节加价。
针对网友反映的小区电动车充电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营销部副主任宿波回答,经了解,像华宁嘉禾园、中达尚城等10多个新建小区建立了集中式电动自行车充电点。新建小区物业管理严格,不允许私拉乱接,该工作推进的较好,老旧小区开展较慢。供电公司鼓励小区设立集中充电区域。如小区新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小区物业可与供电公司及时联系,公司将在电力保障上做好支持。
关于电动汽车充电的问题,戴超介绍,按照鲁发改能源2019[118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商应100%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对已建住宅小区应配置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支持业主自建。今年6月29日,省电动汽车服务公司、泰安市供电公司和宁阳县人民政府共同签订了电动汽车充电桩共建合作协议,将以上内容同步纳入了协议,省电动汽车公司同步计划到2022年建成宁阳城区3公里快速充电网络,今年民生园公共充电站、县政府公共充电站将建成,满足我县新能源汽车发展需要。
据介绍,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去国家电网等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建设的充电桩充电。目前,宁阳县充电桩已经相对普及。可用手机下载“e充电”APP客户端来查询具体位置。另一种就是自建充电桩,可到供电营业厅或通过网上国网APP办理申请手续。需要提供的材料有: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固定车位产权或产权单位许可证明、物业出具同意安装充换电桩的证明材料。在受理用电申请后,公司将在3日内进行现场勘查并答复供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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