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宁阳县教体局 合力督导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

泰安日报 2019-12-19 07:47 大字

本报12月18日讯(通讯员 刘洪旭 桑云鹤)近日,宁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教体局成立联合调研督导组,对教体系统部分重点单位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调研,旨在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精神。

据了解,“一号检察建议”是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活动中,调研督导组分别走访了县域内15个重点教学单位,听取了各单位校园安全责任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对开展预防性侵害安全教育情况、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执行校园安全管理情况、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通过此次调研督导,全面准确地掌握了校园安全及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开展情况。下一步,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县教体局,进一步加强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继续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推动全县健全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制,促进校园安全建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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