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时履行社区戒毒协议一男子被警方强制戒毒
本报讯今年以来,宁阳县公安局紧紧围绕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工作的要求,积极梳理辖区内社会面吸毒人员情况,主动作为,成功办理宁阳首例因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被执行强制戒毒的案件。
宁阳县乡饮乡辖区内社会吸毒人员刘某来,2017年1月被浙江省嘉善县公安局决定为期3年的社区戒毒,并于当月到乡饮乡戒毒办报到,签订社区戒毒协议,接受社区戒毒。自2018年1月以来,刘某来未经允许擅自外出,乡饮乡社区戒毒办多次联系其到指定地点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均未按时履行义务。
宁阳县公安局乡饮派出所民警先后三次远赴浙江,尝试和获得联系,但刘某来借故推脱,拒绝履行社区戒毒协议。
2018年12月8日,乡饮派出所通过进一步工作,在刘某来回乡饮时,将其成功抓获,同日在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的配合指导下,对刘某来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因其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累计超过30日的行为,已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之规定,宁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来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郭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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