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纪委公开曝光3起 扶贫领域作风典型问题
本报12月23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毕凤玲)日前,泰安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作风典型问题,分别是:
岱岳区山口镇康石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康维强不正确履行扶贫职责问题。该村在建设扶贫大棚时擅自改变建设方案,违规挪用扶贫大棚项目分红资金15000元支付村卫生费。2018年7月,康维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宁阳县八仙桥街道办事处大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马良成等人不正确履行扶贫职责问题。2013年至2015年,马良成和村委委员、会计胡俊运、时任村计生主任的王东华在危房改造和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个别危改户未完成危改任务而领取危改资金;挪用危改补助资金19526.59元用于村集体支出;将多名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认定为贫困户,违规发放扶贫分红款4400元。2018年4月,马良成、胡俊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东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回。
东平县商老庄乡沈堤口村党支部书记沈本贵不正确履行扶贫职责问题。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沈本贵作为项目实施负责人对该村黑木耳种植扶贫项目疏于管理,履职不力造成该项目亏损45997.5元,导致贫困户未能享受项目收益。2018年10月,沈本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从严从实推动各项扶贫政策落细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对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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