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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宁阳县全面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泰安日报 2017-03-28 10:12 大字
 

本报3月27日讯(通讯员 桑蕊)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村(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夯实依法治国根基,近日,宁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宁阳实际,对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出部署。

据了解,《意见》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促进法治,服务民生;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为主要原则,提出了实现法律服务在全县村(社区)实现全覆盖,基层自治管理明显改善,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的主要目标。

《意见》明确了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人员配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法律服务资源合理流动,采取1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一到多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办法进行配置,每月至少到每个村(社区)服务8小时。

《意见》明确了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制度机制,县司法局每年通过不同形式对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培训,并完善工作规范,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行为规范、工作日志、工作台账、服务标准和考核制度。

《意见》还对组织实施和工作保障作出明确要求,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委政法委、政府办、人大法工委、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财政、司法、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和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益性服务进行适当经济补贴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全面开展,将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提高基层依法治理的工作水平,加快宁阳县覆盖城乡、优质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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