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局实现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全覆盖
本报7月24日讯(通讯员 殷克富 刘来)今年以来,宁阳县地税局不断加强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主动上门辅导,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以前都是税务机关打电话和上门催缴税费,没想到这次税务人员到单位宣传新的政策,还减免了7000多元钱的税!”近日,宁阳县一家钾长石粉企业的负责人告诉笔者。原来,这是家只有15名职工的家庭小作坊式企业,2014年,该企业所得税申报显示应纳税所得额为7.5万元,企业符合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但并没有享受优惠。县地税局工作人员发现了这一问题,便主动与企业所属分局同志一起,到企业进行实地了解。经了解发现,该企业由于对国家税收政策不了解,而造成了优惠政策未落实到位。该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同志整理了企业所得税法等政策资料,交给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并认真讲解政策内容,让企业认识到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最终,该企业在季度预缴申报时享受了优惠,减免所得税0.75万余元。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进一步放宽,既是国家惠民生、促发展的政策取向,又是通过结构性减税措施,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2014年4月份,国家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2015年年初,财税(2015)34号文进一步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扩大到年纳税所得额20万元。为了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政策红利,该县地税局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台、上门政策辅导等各种形式强化政策宣传辅导,改革管理方式,优化纳税服务,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该局对所辖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切实掌握辖区内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纳税人名单;同时,每季度根据企业预缴申报信息,通过企业实际利润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变化情况,建立优惠企业动态管理清册。在此基础上,对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逐户核实,凡符合条件的要求税管员提醒企业申报时享受税收优惠,必须确保全部落实政策。未落实的,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实行查账征收和定率征收的企业,主管分局逐户开展提醒服务、上门辅导等措施,促使其尽快享受税收优惠;对实行定额征收的企业,主管分局调减定额,确保其立即享受到税收优惠。对由于各种原因未能落实的,要求主管分局逐户说明原因,并制定落实优惠时间计划,督促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求分局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动态监管力度,对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并已享受优惠的,立即停止享受优惠政策,防止骗取国家税款行为的发生。
优惠政策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扶持,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2015年上半年,宁阳县地税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受惠面为100%,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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