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山东法制报 2021-10-22 14:09 大字

郝兴群、巩克新:

张荣玉对你们享有的债权本金 323600元、利息及相应权利经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2020)鲁0902民初2976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张荣玉与刘金平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上述所有债权一并转让给刘金平。与此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你们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后向刘金平履行全部偿还义务。

特此通知。

张荣玉刘金平

2021年10月22日

新闻推荐

青城后山行

□缪英每一个日子,都是有声音有色彩的四月的某个春日还被罩上了一层光晕青城后山之行一句乡音被小老乡识破身份行走江...

泰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泰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