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上调
□记者 曹儒峰 通讯员 沈红叶 报道
本报泰安讯 近日,泰安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泰安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上调,由每人每月118元提高至142元。
本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增加24元,这是泰安市第7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也是增幅最大的一次。“目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月93元,调整后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高于国家标准49元。”泰安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将惠及全市95.4万名待遇领取居民,增加的养老金将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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