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孵化基地为应届毕业生减免租金政府来“买单” 每个创业孵化基地最高补贴30万元

泰安日报 2020-07-06 08:59 大字

本报7月5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杨文洁)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鼓励引导创业孵化基地开拓创业服务资源,免费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租赁场地,更好地为其提供创业孵化服务,泰安市将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按照其为入驻2020年应届毕业生孵化成功项目减免租金总额的100%给予补贴,每个创业孵化基地最高补贴30万元。

按照规定,申请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经人社部门评估认定的省、市、县创业孵化基地;为载体内的创业实体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技术咨询、培训和交流等各类创业孵化服务;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免费提供租赁场地;创业孵化基地成功孵化2020年应届毕业生创业实体(孵化成功是指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现仍在从事经营活动的创业实体,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

补贴期限自应届毕业生孵化成功项目入驻基地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于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可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核验创业孵化企业缴纳社保缴费、就业登记或涉税证明等情况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申请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市人社局审核合格后报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市财政局审定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创业孵化基地所在县(市、区),由所在县(市、区)拨付至创业孵化基地银行基本账户。

据了解,该项补贴于每季度末统一集中办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创业孵化基地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次月15日前县(市、区)人社部门完成初审,报经市人社局审核后,进行3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财政局审定并完成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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