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虚拟货币避险”消费陷阱

泰安日报 2020-04-14 08:21 大字

□最泰安全媒体评论员 安静

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参与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投机炒作的风险提示》,再次警示消费者不要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及相关投机行为。(中国经济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际金融市场近期波动巨大。在这种特殊时期,普通民众特别容易受到虚假信息的蛊惑,给违法犯罪分子更多的可乘之机。一些交易平台借机炒作“虚拟货币是超越黄金白银的避险资产”,其实质是投机分子哄骗消费者参与虚拟货币交易,借以牟利的消费陷阱。

早在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联合7部门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虚拟货币交易和ICO行为都是非法金融活动。投资虚拟货币发生纠纷,很大可能会面临投诉无门、法院及仲裁受理难等现实问题,一旦发生财产损失很难追回。因此,投资者必须擦亮自己的眼睛,看清表象下的陷阱,守护好自己的利益。监管和执法部门应进一步严惩围绕虚拟货币开展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以及洗钱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相关领域宣传推广内容的管理;构建顺畅、快捷和有效的投诉举报渠道,为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筑牢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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