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中院扎实推进两个“一站式”实质化运行

山东法制报 2020-03-20 00:40 大字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近日,泰安中院制定《关于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组建了数个新型调解速裁团队和快执团队,对随机分案系统、 审判管理系统等进行了升级调试,两个“一站式”建设正式全面启动,努力通过“案件分流繁简化、资源配置共生化、权力运行模块化、事务办理集约化”,促进审判质效、司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

一是案件分流繁简化。对所有一审、二审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全面实现“ 简案快审、 繁案精审”。以民商事案件为例,当事人申请立案,适宜调解且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均导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由速裁法官根据案情组织特邀调解员调解,调解成功的,登记立案后由调解速裁团队法官出具调解书或撤诉裁定书;调解不成功的,由特邀调解员固定无争议事实和证据,随卷转立案窗口,与其他不适宜调解或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案件一起,按照繁简分流标准分流至不同法官审理。二是资源配置共生化。 借鉴自然界中的“ 共生关系”,配齐配强调解速裁快执团队。从业务庭抽调审判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和业务熟练的法官助理,与书记员、特邀调解员按照“4+4+4+N ”的比例,分审判类别组成不同新型调解速裁快执团队,在诉前调解、执前和解阶段按照“1+1+1+N ”的模式组合为一个审判执行单元开展工作,在速裁快审阶段按“3+1+1”的模式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通过各类司法人员充分履职、有机配合,实现审判执行效能最大化。三是权力运行模块化。借鉴“产品模块化生产”的理念,将案件从当事人申请立案到结案后送达的整个审判权力运行过程,划分为若干工作模块,分别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特邀调解员、 司法辅助中心等各种司法资源负责办理,实现“ 由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由合适的人干合适的事”,最大限度提高案件质效。四是事务办理集约化。整合现有送达保全、司法技术、特邀调解等司法资源,设立司法辅助中心,集中办理诉前和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法律文书送达、案件调解、司法鉴定、调查取证、 财产保全、执行委托事项、全流程法律服务等司法辅助事务,实现为群众解忧、为法官减负。刘庆伟唐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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