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风筝线割伤两名行人,事隔20多天事件进展如何 伤者自付医药费,警方还在调查中

齐鲁晚报 2019-12-09 04:46 大字

本报泰安12月8日(记者倪方圆)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在11月14日曾报道《一条风筝线接连割伤俩行人,事发泰安,一伤者伤口深达15毫米》的消息,该新闻引起了市民的关注。如今20多天过去,现在伤者的情况如何?事情的进展情况如何,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进行了探访。

7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联系到了伤情较重的张女士,张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已经出院,现在在家养伤。脖子上的伤口基本愈合,但仍无法做抬头、转头的动作,也无法正常上班。“现在不敢动脖子,就感觉脖子里有东西扯着让你转不了头,现在都是脖子跟身体一起转才行。”张女士说。

张女士说,她在一家快餐店工作,月工资大约2000元。到目前为止,治疗已经花了8000多元,后期还会有复查等项目,治疗费用还会增多。而最让张女士担心的还是脖子上的疤痕,医生告诉张女士,脖子上肯定会留有明显的疤痕,后期可以修复一部分,但也不会完全看不到。同样受伤的李女士也是非常在意。“脖子上的疤太难看了,这么长一道,还发红,我从拆了线就一直在用祛疤膏,疤痕还是很清楚。”李女士说。

事发后的20多天里,张女士的丈夫多次到南关派出所询问事情调查的进展,得到的答复都是正在调查,耐心等待。7日中午,南关派出所民警来到张女士家中回访,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对于此事南关派出所比较重视,正在排查经常在南湖公园放放风筝的市民,有些还进行了入户调查,并且让张女士耐心等待。

随后,记者咨询了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徐律师,徐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规定,如果放风筝的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由于该事发路段的监控损坏暂无法查找到放风筝的人,侵权主体尚不明确,则难以通过法律手段有效维护伤者的合法权益。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目前派出所也已介入调查,还需耐心等待查清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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