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零容忍” 今年查处非法行为19起,收缴烟花616箱、鞭炮11279挂、礼花弹1072枚

泰安日报 2019-12-26 08:06 大字

本报12月25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汶宁)今天,市公安局召开推动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情况。截至25日,泰安市共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9起,收缴烟花616箱、鞭炮11279挂、礼花弹1072枚。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充分发挥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牵头作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超前谋划、落实责任、密切协作,宣传发动、禁放管控,实施最严格的禁放措施。先后出动宣传车9044辆次,悬挂横幅1.29万条,张贴公告18.27万份,发放《致市民朋友一封信》53.31万份。设立烟花爆竹兑换点160余处,兑换日用品价值6.64万元,收缴烟花616箱、鞭炮11279挂、礼花弹1072枚。走访居民群众23.58万户、沿街门头4.84万次,签订责任书30.2万份,及时发现并劝阻违规燃放行为。

自2019年1月1日《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广大市民积极响应,自觉遵守禁放政策,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切实形成了全民理解、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禁放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禁放区域内未形成规模性违法燃放,未造成人员伤害,未引发火灾和公共安全事故,取得了历史性突破。期间,公安机关全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对违法行为从严抓、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先后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9起,依法对19名涉案人员行政罚款;当场制止燃放行为8起,教育训诫7起,警告1起,有力震慑了心存侥幸、挑战法规权威的不法人员。

元旦、春节等传统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旺季即将来临,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持续发力,深入推进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坚决打赢泰城蓝天保卫战。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烟花爆竹禁放、养犬管理和噪声治理工作中来,共同维护好、落实好《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泰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希望大家踊跃举报违法线索,公安机关将认真核查,同时为举报人保密。举报方式:053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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