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城中村(居)改造开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泰土(城改)告字[2019]-T-1号
地块
编号
土地位置 空间
范围
土地
用途
面积(平方米)容积率 起始价
(万元、人民币)
竞买保证金(万元、人民币)增价幅度出让年限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2019-T-1号泰安市泰山经济开发区内,四至均为省庄镇兴隆村。地表住宅30681大于1.0,不大于1.817488.17875047万元及其整数倍703717818BA0010
经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公开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1、项目名称: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杏园村城中村改造开发用地建设项目。
2、回迁安置内容:竞得人无偿交付安置房,回迁安置105户,回迁安置建筑面积21700平方米,回迁安置用房建设标准达到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
3、竞得人在开发建设中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得低于30%。
4、出让宗地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开发建设手续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5、出让宗地范围内的水、电、暖、气、通讯等设施、排污管道、河流(水渠)及其附属设施等保持现状使用。土地出让后,上述设施如不能保持使用的,地上建筑垃圾、国防光缆管线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和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国有土地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以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得的,地块不做分割,土地使用权人为出让合同的受让方,不能按联合竞买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2、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时勾选拟成立新公司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采取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得人必须按本公告及本宗用地出让文件要求的回迁安置内容和标准进行建设,并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2个月内将回迁安置房建设完成并通过主管部门联合验收后无偿交付给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杏园村村民委员会,或与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杏园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回迁安置房建设交付相关事项从其约定。否则,不予办理开发地块相关后续手续。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转入网上竞价,采取增加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竞买人可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taggzyjy.com.cn)分别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和《交易操作须知》。
七、公告及交易的具体要求:
公告时间:自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1月13日止;
挂牌时间:自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5日止。
申请竞买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11: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15:00(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价时间:2019年11月14日9:00起;
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5日9:00止;
八、各竞买人办理数字证书时需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网上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请查看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凡办理数字证书、按公告要求及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符合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均可参加交易。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网上交易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2、本次网上交易规定的币种为人民币。
3、竞买人如对出让公告、《挂牌出让文件》和《交易操作须知》有疑问的,可分别咨询:
泰安市泰山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郭燕
联系电话:0538-6189804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吴强 吕松
联系电话:0538-6288116
4、本次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更正说明或补充公告为准。
十、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公告》和《挂牌出让文件》负责解释。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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