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拆迁押金”,项目没动静了 泰安化肥厂宿舍有业主曾交款十万元,现在盼望走法律程序解决
本报泰安8月14日讯近日,有市民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反映,泰安市佳泽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杜某失联,此前曾以泰安化肥厂宿舍拆迁的名义,收取了几位居民的拆迁费。
杨女士家的老房子就是在化肥厂宿舍,泰安市佳泽置业有限公司2018年底与该宿舍业主进行协商,化肥厂宿舍要拆迁,确定想要分到新房子的业主就先交2万块的拆迁押金,紧接着公司负责人告诉各位业主可以提前选楼层、选户型,需要再交8万选户型的钱,并签订了一个协议,如到2019年5月4日化肥厂宿舍还未拆迁,便把业主所交10万块钱返还。
当时杨女士并没有多想,非常信任的把钱给了泰安市佳泽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杜某。杨女士还与他签订了合同,合同承诺2018年底会拆迁。
“我们这个钱从5月4号一直拖到6月10号,到现在都已经8月份了,宿舍没有拆迁,钱也没有退给我们,现在公司负责人杜某我已经联系不到了。”杨女士说。
事后杨女士越想越不对,6月20日,杨女士起诉了泰安市佳泽置业有限公司,但是由于现在找不到公司负责人杜某,法院也一直没有开庭受理,事情便这样搁置下了。
13日上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来到泰安化肥厂宿舍,“前段时间说是要拆迁的,现在没动静了,开发商都联系不上,有差不多两三户交钱的。”楼下一大爷说。
杨女士的意愿是想要尽快找到公司负责人杜某,不想把事情拖的那么久,杨女士表示起诉之前曾询问过泰山区经侦大队想要立案调查,但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民事纠纷,建议走法院程序。
随后记者联系了泰山区经侦大队了解到,如果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有任何一家受理了这个案件,则其他两家就不能插手,所以经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法院既然受理了便会处理,无论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犯罪都要经过调查之后,再以相关的规定来处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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