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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电子导游证”实卡发放 导游有了智能“身份证”

泰安日报 2017-10-12 10:39 大字

本报10月11日讯(记者 王玉)“新的导游证信息一目了然,美观好看,很方便!”10日,泰安市首批制作完成的1997张电子导游证“导游身份标识”开始发放,得到了不少导游员的认可。这标志着,今后已通过换发电子导游证的导游员,可正式佩戴“导游身份标识”执业。

当天早上10时,泰山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从事境外领队的专职导游员石婷婷到市旅发委监察支队办公室领取了导游身份标识。从业11年的石婷婷对新的导游证赞不绝口。“很漂亮,信息一目了然,使用起来也比以前方便了。”石婷婷说,新的电子导游证不仅能帮助游客快速识别导游身份、监督导游服务,也十分方便导游使用。“比如,以前传统的导游证在使用过程中如果不小心丢失了,出入各景区就会被限制,补办起来也很麻烦,而现在办理了电子导游证,个人信息在网上互联互通,可以通过手机扫码查询,有了双重保障。”

电子导游证是导游新一代的身份标识,作为导游执业证件,以电子数据形式保存于导游个人的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中,其外在表现形式为国家旅游局统一规格制作的“导游身份标识”卡片,便于执法检查和旅游者识别。记者看到,新的导游身份标识卡上导游级别、导游证号、导游语种、所在机构等信息一目了然。同时,游客可通过扫描电子导游证或“导游服务标识”上的二维码获知导游的身份信息、执业信息、社会评价、奖惩信息及所在团队的备案信息等,并能对导游服务进行点评或投诉。“今后,监管部门将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导游进行动态监管,景区可以通过平台核实导游身份和行程单信息,游客可通过扫描电子导游证或‘导游服务标识\’上的二维码获取导游信息,将更加规范对导游的监管。”市旅发委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申领电子导游证,导游须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导游协会注册。自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以来,泰安市已有2003人成功换发了电子导游证。工作人员提醒,导游取得电子导游证后,要通过“全国导游之家”APP存储、展示电子导游证,并佩戴导游身份标识执业。执业时,可使用“全国导游之家”APP中行程管理、群发信息、带团助理等功能开展导游服务。目前,原IC卡导游证和电子导游证可并行使用,10月31日原IC卡导游证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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