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导游员电子导游证换发6月底前完成 原IC卡导游证7月1日起停用
本报6月6日讯(通讯员 郑燕 赵雪)笔者从市旅发委获悉,从3月10至6月15日,泰安市对导游员换发电子导游证,6月30日前将完成电子导游证在全市范围内的换发,原有IC卡导游证7月1日起停止使用。
据悉,换发电子导游证是落实国家旅游局安排部署,全面推进导游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在2013年10月1日《旅游法》实施以前,被旅游主管部门依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以行政处罚、行政决定、公示公告等形式取消导游资格证的人员,不得换发电子导游证。但未被旅游主管部门通过以上形式取消导游资格证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电子导游证。2013年10月1日之后,合法取得导游资格证的所有人员均可换发电子导游证。
持有导游资格证的导游,通过“全国导游之家”APP或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网站(jianguan.12301.cn)进入“导游入口”在线申请换发电子导游证,按照流程校验导游员资格,并提交至旅行社或导游协会审查。泰安市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3月10日启动以来,已有80余名相关人员接受网络服务监管平台系统操作培训,换发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工作人员表示,在换证过渡期内,电子导游证与IC卡导游证可并行使用,原有IC卡导游证使用至6月30日。
电子导游证作为导游执业证,是以电子数据形式,将导游个人资料保存于导游个人的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设备中,通过其能及时查阅导游的信息、游客评价和所带旅游团的信息,便于跨区域间的横向沟通和对导游的监管。导游在获取电子导游证后,将获得统一的导游证身份标识,导游上岗必须佩戴该身份标识,以便识别。今后游客或可通过扫描导游佩戴的身份证标识二维码,辨别导游真伪,获取导游的基本资料、执业记录、奖惩信息等。同时方便游客对导游及时进行评价,扶持优秀导游。
截至目前,泰安市共有1566名导游员申办换发电子导游证,其中全职导游员770名,占换发总数49.2%;兼职导游员796名,占换发总数50.8%。已审核完成1179名导游员的电子导游证换发,占换发总数的75.3%,注册待审核382名,驳回近400余人次(申办资料不规范)。本次换发工作中,已更新50余家旅行社信息、11名导游员信息。
新闻推荐
本报6月5日讯(记者张中乾实习生朱文奇)根据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要求及市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即日起,泰安市开展“弘扬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征...
泰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泰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