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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营业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权利继受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行联系,履行还款义

山东法制报 2017-05-08 16:45 大字
因下列借款人、担 保人没有根据其与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营业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权利继受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行联系,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公告。

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2017年 5 月8日

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催收公告名单催收公告借款人名称裴红涛白代雨孙芙英孙芙英石春东石春东

近期,滨海公安局滨东分局侦破一起特大电信诈骗案,该案中犯罪团伙手法翻新,迷惑性更强,曾经的受害人以所谓“金融专员”的身份,来到东营市一老人家中,实施诈骗15余万元。

骗子冒充“公检法”来电

2017年1月10日下午,滨海公安局滨东分局刑侦大队接到东营市东营区一位70岁的女士张梅香(化名)报案称,其于 1月6日上午接到一自称石家庄市公安局的“周警官”来电,“周警官”称张梅香银行账户涉嫌重大犯罪,已被警方通缉。“周警官”着实把老人吓坏了,张梅香惊慌失措,极力辩白着,紧接着一位自称检察院干部“郑老师”的人,在通话中以核实张梅香的身份及其资金为由,获取了张梅香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银行存款、密码等个人信息,“郑老师”让张梅香将家中存款全部取出汇到指定账户,当闻听张梅香不会操作ATM 机时,“郑老师”话锋一转,要求她配合即将到来的一位检察院“高专员”开展调查,在连续几个小时的通话中,张梅香老人完全信任了对方。

“高专员“上门,取走老人一生积蓄

1月7日下午2时许,一位自称“高专员”的男子来到张梅香家中,“高专员”拨通了“郑老师”电话,按照“郑老师”的吩咐,“高专员”将张梅香家中6张存折及身份证取走,累计取现共计15余万元,因几张存折密码不符无法取款,张梅香还跟随“ 高专员” 亲自去银行取钱。期间,“高专员”返还给张梅香“存款利息”5000元。“郑老师”在幕后不断发出指令称:警方正在展开秘密调查,张梅香必须及时汇报每天的行踪,不准声张此事,也不要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1月10日上午,张梅香的女儿回家后发现老人神情恍惚、举止失常,发觉被骗遂报警。

警方快速破案,“高专员”落网

案件发生正值分局全力开展打击“ 盗抢骗”专项行动期间,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视频追踪、信息分析研判,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11日上午,民警赶赴济南,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抓获犯罪嫌疑人“高专员”。

公安机关审查查明,“高专员”系济南市历城区人高某某,男,45岁,小学四年级辍学后在家无业,一直在济南地区打零工至今。经查,高某某也是此电信诈骗案件的受害者,几天前,高某某同样被这位“检察院郑老师”以涉嫌犯罪为由骗去2万8 千元,汇款“洗清嫌疑”后,“郑老师”许诺给高某某“金融专员”身份,并安排高某某来到东营办案,“帮助张梅香汇款以洗脱嫌疑,协助办案”。“高专员”此行得到了“郑老师”汇来的数千元“办案经费”,禁不住喜上眉梢,工作起来加倍卖力,“高专员”听从诈骗团伙指令1月7日从济南市乘坐出租车至东营,对张梅香实施诈骗15余万元。

目前,高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在进一步办理中。

办案民警介绍:冒充公检法来电是不法分子电信诈骗常用手段,该类案件选择诈骗对象或为老年人,或为文化程度不高者,受害人均对该类犯罪辨识能力不高,缺少常规防范知识了解,面对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诈骗套路,思维极易被控制引导,最后任人摆布财物受损,一旦受害人上当,其转出的就是“其账户里的全部资金”,甚至是受害人“毕生的积蓄”。本案中高某某思维被控制后角色转换,沦为“诈骗工具”不能自拔,受诈骗团伙电话遥控,“诈骗工具”直接登门取钱,对受害人思维和行动控制更加密实,胆大妄为行径让新的受害人深信不疑,增大了诈骗成功率。

警方提醒群众,要多提醒家中的中老年人,让他们牢记“公检法办案会通知当事人到执法场所”,出示证件、办理手续。凡是“不见面、不履行相关手续”而要求转账、汇款的,要一律拒绝。徐栋王秀刚借款人身份证号码370911197210025657370911197108135710370911195308025621370911195308025621370911197206175636370911197206175636370911197110125634

金额(元)

50000.00

50000.00

19000.00

37486.80

96500.00

53,989.98

149999.98贷出日

2007-08-28

2007-11-19

2011-12-31

2010-06-29

2008-03-04

2007-11-28

2008-5-12

到期日

2008-08-28

2008-11-19

2012-12-10

2011-06-28

2008-12-04

2008-11-28

2009-5-12

担保人名称李海源白福明李辉、李平路李辉、薛承芳马同歧、马同刚樊常凤马同刚、马同歧、石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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