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老住宅楼可以加装电梯了 以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费用由业主分担
本报泰安月日讯日前,肥城在全市率先发布《关于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记者从该意见获悉,允许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业主共同分担。
此意见提出:允许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装电梯必须经过申请;可以以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加装电梯所需资金由单元使用电梯的业主分摊;使用电梯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该单元使用电梯的业主共同分担。要经过专项设计、获得施工许可,通过竣工验收;使用要经过登记。
该意见中提出:申请加装电梯的既有多层住宅应当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加装电梯的服务范围内产权所有人应当自主或者委托社区组织主持,依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就加装电梯方案和电梯维护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经加装电梯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同时妥善处理好住宅周边相邻关系。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委托原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专项设计方案应当符合日照、结构安全、环保、应急救援和电梯等相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由单元使用电梯的业主分摊。申请加装电梯的代理人应当持加装电梯专项设计施工图和总平面图、加装电梯协议等相关书面材料到当地规划部门办理加装电梯手续。由住建部门召集规划、房管、城管等相关部门和图审机构进行联合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当场无法确认意见的,有关部门应当在会后7日内向住建部门反馈书面意见。联合审查通过后规划部门正式启动行政许可程序,并将经联合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在改造电梯所在住宅单元范围内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需要办理施工许可的加装电梯工程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代理人应持经审查合格的加装电梯专项设计施工图、施工与监理方案到建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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