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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重拳治理货车超限超载

泰安日报 2016-11-22 00:00 大字

 

本报11月21日讯(记者 田鑫)近日,全市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召开,决定在全市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本次整治的重点包括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扰乱治超执法秩序行为和妨碍执行公务行为;“双排”车辆运输车违规上路行驶行为;货车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为;城市工程运输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野蛮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阶段自11月21日起开始,一直持续到2017年8月31日,在此期间,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加大夜间执法力度。

在联合执法期间,公安部门将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力度,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监测站、交通运输监察站或者其他经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指定并公布的地点接受检测,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负责称重。

此外,交通运输部门将组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港航管理机构或者乡镇交通管理所等采取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管。并将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清理取缔公路沿线的非法煤场、砂石料场及其他货物分装站场,杜绝货车中途加载。

据了解,对于公路货运车辆,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将按照《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卸载和处罚。其中,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六轴车辆总质量最高不超过49吨。

本次集中整治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一经发现超限超载车辆,各有关部门依情形分别对货运车辆、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予以处罚。

另外,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将在治超领导协调机构统一部署下,积极会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抄告的“双排车”和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据了解,运输车辆只允许单排双层进行运载,且乘用车双轴不得全部位于车辆运输车车厢后立柱外侧,斜向装载、横向装载、三层装载都是不被允许的。

对于之前发生过的货车集结闯卡、拒绝检测、堵塞交通、暴力抗法、损坏相关设施设备以及协助逃避检查、协助强行闯卡,聚众扰乱执法或者寻衅滋事、威胁侮辱殴打执法人员等妨碍执行公务行为,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将全面梳理排查,建立突出违法行为登记台账,从严查处和打击。

同时,公安部门还将对执法检查中货运车辆强行冲卡或者不按照要求驶入指定地点接受检测而逃避检查的行为取证,移送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罚;对干扰执法、暴力抗法、殴打工作人员、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严重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及时追究处理;涉及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记者了解到,市交通运输局今年将在新建104国道安装2套非现场执法系统,各县市区也将逐步在各自行政区域内的货物运输主通道、重要桥梁入口处等普通公路以及开放式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和节点,设置车辆检测等技术监控设备,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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