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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一人民医院:实施动态监控 确保合理用药

泰安日报 2016-10-18 00:00 大字

 

为切实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医院、医保、医药改革“三医联动”,落实单病种限价制度,进一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切实减轻患者经济负担,近日,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修订并实施了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医院临床合理用药三项监控公示通报制度》、《临床用药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在全院范围内加强临床用药动态监控和预警,进一步提高医院临床用药水平,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修订了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目录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城镇医保药品目录与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实际相结合,既进一步明确了合理用药边界,保障了患者利益,又能确保满足临床需求。

强化合理用药制度建设。为规范医院合理用药各项工作的开展,制定并实施了《医院临床合理用药三项监控公示通报制度》、《临床用药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对临床合理用药的具体实施、监督管理、奖惩措施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临床用药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方面对单品种用药总量实施动态监控,医院每季度对本院用药总量按照单个品种进行汇总排序,对排在前10位的药品及其生产厂家、经销商进行公示,对于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为明显不合理的品种应给予淘汰。另一方面对医师用药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医院要对使用了被公示药品的医师,按照其用药量多少进行排序,结合专业特点和工作量进行综合评价,排在前10位的应给予内部通报。对存在不合理用药的人员,要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必要时进行警示谈话,查出问题的,应根据《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同时实施医师合理用药评价通报制度,医院成立合理用药评价专家组,对医师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定期抽查,每次抽查数量不低于本院执业医师人数的10%,每季度通报一次。医师合理用药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和执业医师年度考核。

建立临床用药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制度。院内使用的所有药品均为动态监测对象,其中抗菌药物为重点动态监测对象;药剂科每月初将全院使用金额前10位的药品及使用金额前10位的抗菌药物统计排名,进行监控;每季度对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排名前列的抗菌药物,结合处方、病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评价;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用量前10位的抗菌药物中前10名的医师,对其使用抗菌药物的合理性进行重点检查;根据每月药品使用动态监测与分析报告,对近两个月用量及使用金额上升超过30%的药品列入预警监控范围。

通讯员 马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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