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至100元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的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联合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泰人社发[2016]70号),自2016年7月起,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加15元,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00元。
自2011年全面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此次是我市第5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标准实现5连涨,月人均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最开始的55元增长到了100元,惠及全市83.3万待遇领取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增加,可提高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此外,月基础养老金达到百元,居民取款不必再凑整取钱,每月可在自助取款机提取养老金,方便了居民领取待遇。
新闻推荐
推进实验室检验自动化提供高质高效诊疗服务 ——泰安市中心医院引进罗氏诊断CCM 实验室自动化解决方案
泰安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韩书林先生致辞泰安市中心医院检验科主任赵书平博士致辞近年来,公众对于医疗服务的需...
泰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泰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