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泰城部分区域 禁止机动车鸣笛

泰安日报 2014-06-07 16:03 大字

 

本报6月6日讯(记者 辛启)为防治交通噪声污染、进一步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市交管部门5日下发通告,明确城区禁止机动车鸣笛的范围,车辆乱鸣笛将受处罚。

据了解,交管部门此次公布的禁鸣区域为市区天烛峰路(含)以西、天平湖路(含)以东、灵山大街(含,包括新灵山大街)以北、环山路(含)以南区域内主次道路。

除了明确城区禁止鸣笛的区域,此次通告还对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的鸣笛方式作出规定。通告要求在禁鸣区域内,各类机动车全天禁止鸣笛;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遇交通复杂路段或紧急情况可以鸣笛或断续使用高音喇叭,但不得鸣放警报器。

交管部门指出,违反机动车在城区内禁止鸣笛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不服从交通民警管理、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民警提醒市民,在中高考来临之际,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禁鸣规定,文明、规范、安全行车,维护泰安市良好的城市形象。

新闻推荐

泰安市部署稳增长促改革 落实情况督查工作

本报6月10日讯(记者 朱冰)9日下午,泰安市组织收听收看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动员电视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辛显明在泰安分会场出席会议。 在收听收...

泰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泰安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