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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统一 房产登记业务受理标准

泰安日报 2014-06-09 16:03 大字

 

近日,市房产管理局制定了房产登记业务受理标准,并于6月1日起正式执行。

2012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使全国房屋登记业务有了统一的参照标准。但由于《规程》属于全国性的行业标准,有些规定框架性和原则性较强,实际工作中有些操作细节各地登记机构不尽相同。鉴于此,为加强泰安市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登记业务内部操作流程,提高登记业务标准化程度,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泰安市房屋登记工作实际,市房产管理局制定了房产登记业务受理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各类房屋登记类型及受理时限,细化了登记业务流程和注意事项,吸收了当前对房屋登记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对房屋登记业务共性问题的处理意见。房产登记业务受理标准的制定,为全市房屋登记机构和登记工作人员提供了一本好的学习教材,便于日常工作的使用,解决了此前相关细节问题掌握标准不统一、认识不一致的问题。

房产登记业务受理标准的执行将进一步带动泰安市房屋登记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的积极性,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效规避业务风险,对泰安市房屋登记工作起到积极的规范和推动作用。 刘咏梅 李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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