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撞死人外逃17年积极赔偿获缓刑

山东商报 2014-04-07 04:08 大字

商报泰安消息(通讯员侯传蒙王丰垒记者林彦银)近日,泰安市东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17年前发生的交通肇事案。

1996年5月一天,刘某驾驶轻型货车,不慎将顺行骑自行车的周某、李某撞倒。周某当场死亡,李某受伤。之后,刘某继续驾车行驶,又将顺行骑自行车的蒋某撞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看到情况严重,刘某立即驾车逃逸。据当时鉴定,刘某应负全责。

刘某逃逸后,相关公安部门持续开展追逃工作。最终,2013年6月9日,刘某被长春市公安局抓获。归案后,刘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对逃逸行为表示悔恨。在东平县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刘某与受害人及其家属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由刘某赔偿各受害人经济损失共计17万元。最终,被害人原谅了刘某,并请求法院对其从宽处罚。东平县人民法院综合考量,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新闻推荐

方特欢乐世界夜场盛大开启7月11日、12日精彩继续

7月4日、5日的泰安方特欢乐世界“夜方特、夜狂欢”夜场首秀如期而至!性感惹火的白俄罗斯风情舞、动感十足的...

泰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泰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