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转外就医需办理转院备案手续

泰安日报 2014-02-25 16:37 大字

 

某市民致电12345反映:其孩子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因孩子病情严重无法在泰安继续治疗,欲转院去省里,其咨询费用如何报销?需要什么手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医保政策规定,一个医疗年度的报销额度是16万元。转外就医的,需办理转院备案手续。经三级定点医院提出转诊意见,填写《转诊转院备案表》,报市医疗保险处备案。转诊转院,在市外医院发生的费用,个人先自付8%,并执行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其余部分按本市三级医院就医待遇标准执行。患者出院15日内,由社区或学校经办人员带住院病历复印件(医院主管科室盖章)、有效报销凭证、费用明细清单、转诊转院备案表等材料到市医疗保险处办理结算。

□记者 赵莎莎

新闻推荐

关于规范气象预报刊播的通告

为确保气象预报的准确、规范刊播,使气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中国...

泰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泰安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