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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国税推进反腐倡廉“3+1”工作体系建设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泰安日报 2014-01-03 16:52 大字

 

本报1月2日讯(记者

 

秦承娇

 

通讯员刘昌会

 

张和瑞)2013年,泰安市国税局紧密联系实际,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主线,以现代科学技术为依托,按照高境界、高标准、高效率的基本要求,自戴紧箍咒,扎实推进反腐倡廉“3+1”工作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2013年7月30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赵明东作出重要批示:“市国税局在推进“3+1”工作体系建设中,注重紧密联系本单位和本系统工作实际,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发挥制度的制约、科技的防控作用,在‘痕迹\’管理等方面有所创新实践;注重通过强化考核、督查等环节,强化保障机制。望在诺、述、评及督、定等环节,进一步强化工作,加大力度,使整个系统和单位的工作水平及党风廉政建设再提升一个层次。”

注重风险防控 让权力在规范的程序中运行

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市国税局坚持以定廉、诺廉、督廉、述廉、评廉为主要内容,着力构建分权制衡、流程制约、风险监控、有效预警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促进权力的正确、规范、高效运行,提高了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该局通过全员风险排查,共查找出廉政风险点537个,制定防范措施572条;通过定岗、定员、定责,梳理出科室工作岗位149个,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68项;通过细化和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权限范围、目标效果,确保岗责清晰,有效避免职责不清、推诿扯皮和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

对权力运行实行流程化操作、过程控制是做好预防工作的关键。该局通过对权力流程进行改造和优化,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把权力的行使过程转变为按流程节点处理的过程,绘制了岗位权力运行流程图100个,实行“痕迹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链条,有效防范了权力失控,限制了自由裁量权,制约了暗箱操作。

注重制度建设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促廉政、防风险,同样需要制度和科技创新。该局牢牢抓住制度完善和创新这一根本,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该局从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税收执法、纳税服务等方面,制定一系列内容齐全、标准明确的规章制度,做到事事有章可循。(下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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