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城里人不得下乡买地建房

泰安日报 2014-01-15 16:48 大字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10日表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基础,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决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所谓“逆城镇化”行为(《泰安日报》)。

近年来,随着城市高房价、高生活成本、交通堵塞等问题的日趋严重,很多地方出现了城里人回农村买地建房安家,甚至打算长期居住、颐养天年的现象。这些人私下购买农民的自留地、宅基地,没有合法手续,以比在城市买楼花费少得多的成本悄悄建起宽敞的楼房、别墅。

城市人口向乡村居民点和小城镇回流,是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派生出来的新潮流,是“城市病”导致的城市功能、结构、空间的调整和优化。但是,法律规定,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不能自由买卖。城里人看准城乡之间的土地价格差距,凭借资金等方面优势,到农村买地建房,造成农村土地资源滥用,加剧城市房市泡沫,有违社会公平。同时,一些下乡买地建房者,通过行贿让村干部给他们大开方便之门,容易滋生腐败现象,败坏社会风气。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叫停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对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宅基地是农民依法取得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是农民基本的生活保障。要在坚持符合规划、一户一宅原则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宅基地取得、分配和管理办法。摈除城市居民的“逆城镇化”冲动,各地要结合本地资源状况,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确定宅基地面积标准;依法维护农民宅基地的取得权,积极建立农村宅基地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宅基地申请、审批、利用、查处信息上下连通、动态管理、公开查询;建立宅基地管理动态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对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

叫停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不仅需要就事论事的单项治理,还必须通过深入宣传让市民正确领会土地制度改革的内涵。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问题,农民关心,城里人也关心。城里人关心能否到农村买块宅基地盖房子、建别墅。但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土地制度更新,不是要从根本上改变其所有性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向是进一步扩大权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而不是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

当然,公民有迁移和选择居住地的自由。城市人口向乡村和小城镇回流代表了一种生活选择。在乡村、城镇拥有一套住房,过着“悠然见南山”的诗画生活,正成为很多城里人的新梦想。城镇化不仅要让农村人口市民化,更要让大都市人口能够、也愿意流向小城镇。我们期待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更多城市居民在农村、小城镇实现合法购房、安居乐业的梦想。

□马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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