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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商法》3月1日起实施

泰安日报 2014-01-28 16:44 大字

 

某市民致电12345反映:其从媒体上看到一则关于新《工商法》实施的新闻,其中一条是“注册公司不再需要注册资金”。现咨询泰安市何时执行此项政策?

市工商局:即将开始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关于注册资本问题,并不是注册公司不再需要注册资本,而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具体来讲,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取消了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首期出资不低于20%、货币出资不低于30%等规定。新的《工商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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