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迟到”风波
点击查看原图毕业十二年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报到证》姗姗来迟地出现,没有给崔立霞带来惊喜。
1999年,年仅20岁的崔立霞从博兴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毕业。早在入学时,师长就已恭贺她,“端上了铁饭碗,吃上了公家饭”。
但毕业后向滨州市教委询问分配工作的进展时,她得到的答复一直是“再等等”。
这一等就是12年。直到2011年,崔立霞才从当地教育局拿到那张报到证——纸张已泛黄,公章依旧鲜艳。报到证中注明,她前往滨州市教委工作的报到时间是1999年7月16日至21日。12年间,没人告诉她要去教委领取报到证。崔立霞并非个例。在滨州滨城区、邹平县、惠民县等地,和她有相同境遇者不下数十人。一个值得关注的时代印记是,从崔立霞等人毕业开始,我国的教育改革开始全面深化,各地的中等师范院校被逐步取消,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逐步向双向选择、自主择业转变。
拿到报到证后至今,他们一直在向当地教育部门讨说法,失望与希望,在怨恨和不解的气氛中此消彼长。
与滨州这批毕业生仍在等待结果不同,早在2008年,泰安65名未被分配工作的中专师范毕业生,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当地教育局行政不作为。2010年,此案终审判决:学生一方胜诉。
曾为诉讼学生代理此案的律师张刚告诉本报记者,泰安一案后,他又陆续代理过全国二十多起类似案件。张刚认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是法定的安置师范毕业生就业的行政机关,以种种理由拒绝安置毕业生就业,是行政不作为的违法行为,毕业生可提起行政诉讼。记者冀强发自滨州B1、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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