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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 竟被拖欠16年法院强制执行节前终索回

山东商报 2013-02-06 11:10 大字

商报泰安消息(记者李世武)年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频频上演,可是您听说过一笔工资能被拖欠16年之久吗?日前,泰安市泰山区法院就强制执行了这样一起荒唐的欠薪案,数十名农民工终于在过年之前拿到了拖欠16年之久的工资。

据了解,16年前,泰安的包工头胡某承接了泰山区某城边村的集体建设工程,总施工造价约80多万元,但就在工程完工、尾款20万元即将支付的当口,村里积压多年的内部矛盾爆发,村委班子发生了变动,这笔工程款的结算就一直被无尽的内讧、调查、对账拖延着。2003年,万般无奈的胡某诉诸法院主张权利。案经审理作出责令村委限期还款的判决。

面对法院执行,村委拒不配合执行工作,由于查询不到村委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财产,胡某留置的村建房屋准建手续不完备,抵债、变现困难,此案件陷入长期执行僵局。其间,胡某为解决手下农民工的生活困难,四处举债,还卖了老家的房子。

日前,在泰山区法院对未结涉农民工劳动报酬执行案件的排查中,这起案件再次被摆上了执行人员案头。执行法官一面对村委近年来的重大经济活动进行调查,此外,针对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司法解释,就拖欠建筑工程款间接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后果向村委负责人进行了书面法律释明。

经过多方走访,执行法官发现村委筹建成立的某经营性农贸市场不具备法人资格,随即迅速出击,冻结了其租金账户和纳税账户,并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到胡某所留置门头房的租金不足以冲抵村委迟延履行期间法定利息的事实。法院将这些情况一并向村委书面通报,引起了村委较大的震动,终于促使其形成了配合执行的态度。在法院主持下,村委与胡某当面达成了于农历新年前一次性付清欠款的和解意见。日前,这笔拖欠十六年的工程欠款终于足额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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