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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五种违规停车告知两次免于处罚

黄海晨报 2012-09-18 07:58 大字

本报泰安讯 近期,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了新的《规范停车告知单使用管理规定》,单子上列出了未按停车泊位箭头指示方向停放、违反停车规定时间、车轮压线、违章停车等四项不符合规范交通秩序管理要求的行为。另外,告知单上还注明“希望您下次注意,此通知书只作提示告知,不予处罚,敬请改正”等人性化字样,此举受到社会各界和有车一族的普遍好评。

据了解,路边人行道以外未施划停车泊位或无施划条件的道路有车辆停放的、未按停车泊位内箭头指示方向停放的、学校周边在学生上下学期间来接送学生临时停放的、路边停车泊位属于擅自施划且已清除未清理干净,不便于群众识别及标志标线不清的,以及其他易发生执法纠纷、复议的违法拍照等五种情况适用贴《规范停车告知单》而不予罚款的情况。交警赵伟介绍说:“所有的《规范停车告知单》都有存根,告知两次免于处罚。如果驾驶员执意不按照规定停车,第三次出现不规范停车行为将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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