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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开出“和谐花

莱芜日报 2011-11-08 22:21 大字

■创新社会管理

莱城区人民法院4月29日成立诉调中心,至今已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00余起,成功化解300起,发出200份司法确认书———

诉前调解开出“和谐花”

本报记者 沈孝东

“我真没想到一分钱没有花,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拿到赔偿金。”近日,家住泰安的刘先生在鲁中西大街被邹平市的一名司机撞伤,伤愈出院后由于赔偿费的问题,双方产生了纠纷,僵持不下,来到莱城区人民法院准备立案起诉。在诉前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细心调解下,当事双方很快就签订了和解协议,刘先生高高兴兴地领到了2万多元的赔偿金。

在这里没有了当事人终日的穿梭喧嚣和哭闹谩骂,有的只是静谧的气氛和井然的秩序。10月28日,记者在莱城区法院了解到,近年来,该院的案件受理数逐年上升,调解结案率逐年递增,服判息诉率逐年提高,有近三成的诉讼案件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而服判息诉,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奏响了一曲和谐新乐章。诉前调解中心的干警时俊峰说:“自诉调中心成立以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00余起,成功化解300起,发出200份司法确认书,真正把司法便民、为民、利民落到实处。”

把调解工作提到审判前,把定纷止争提到工作源头,让诉前调解开出和谐之花,让调解中心成为法院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沿阵地。“诉前调解中心的特点就是通过调解,省时、省力,还不花钱,我们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服务于民,让老百姓最快、最省时、能打得起官司。”诉前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说。

对法院而言,审案判决是常事,做到个案和谐,或许不难,但要做到件件胜败皆服、案结事了,却绝非易事。据工作人员介绍,法院现在立案开庭的案件已经排到12月。为了解决当前民商案件增多,司法诉讼周期长、程序繁琐等问题,区法院还专门制定了《关于诉前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和《诉前调解中心操作规程》,规定中列举了继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10类案件可以在立案前先行进行调解。

院长毕研华说:“莱城区法院民商案件占全市总案件的80%左右,审判压力非常大,社会矛盾非常突出,通过诉前调解能够把矛盾化解在立案之前,缓解了审判庭的审判压力,这对我们打造服务型法院和全省一流法院很重要。”律师徐国红告诉记者,诉前调解对律师的工作帮助很大,能及时、便利、高效地解决矛盾,能有效地节约诉讼资源和诉讼成本。

刚刚参加完调解的当事人孙先生说:“这种方式较诉讼调解更为快捷,时间更短,要真正立案,还不知道要排到什么时候,而且调解地点也比较灵活,一旦我们调解不成,也能迅速转入诉讼程序,我们也不需要另行申请,这就给我们节约了很多时间,不必为处理纠纷而分心。”

“在当事人的眼中,与侵权赔偿相比,诉讼费用也是他们关注的内容,不花一分钱就能弥补损失,这也是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的原因。”一名调解员说。记者了解到,当事人申请诉前调解,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申请司法确认,双方亦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只要诉前调解达成协议,就可以拿到生效的法律文书,并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当事人何乐而不为呢。一位当事人说:“我们对法律了解不多,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自己做不了主,只能依靠法院,而诉讼费用也让我们有所顾忌,现在好了,通过诉前调解,纠纷能迅速解决不说,还省钱,法院真是替我们撑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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