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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处处着新绿 —— 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侧记记者 渠怀素 通讯员 张潇方

滕州日报 2010-11-25 02:07 大字

林改让贫困村大变模样

三“均”模式让群众受益

金秋十月,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在北京召开。作为全国林改典型百县之一,滕州市委书记王忠林参加会议并提出了“组织引导群众适度规模经营、扶持林业合作组织建设”的合理化建议,受到与会人员广泛关注;11月,全省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在泰安召开,作为全省林改典型县,王忠林同志参会并作典型发言。

因为林改,全省乃至全国将目光聚焦到了班墨故里——一个平原林改的示范区域。

2009年,对于柴胡店镇郭沟村人来说,是特殊的一年。当年8月,通过公开拍卖,3200亩荒山被流转承包给农业大自然投资有限公司。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将承包收入的70%均利到户,剩余的30%用于村公益事业。这,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解决了村集体办公经费问题,还让村民吃上了自来水。

仅半年时间,荒山披上了新装,1000余亩荒山得到治理;500余亩梯田整齐划一;1.5万株核桃树、梨树、桃树、柿子树枝叶繁茂;1.2万米封山防护墙绵延天际……昔日的荒山变绿山,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此外,农业大自然投资有限公司还规模化发展经济林,每年需要管护人员近万人,许多当地村民因此变成了“打工族”。“山不投入照样赚钱,身不出村照样打工”,当地人都说,是林改让他们村大变模样。

郭沟村仅仅是我市林改的一个缩影。据市林业局的有关人士说,自去年我市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28个林改试点县(市)以来,全市38.4万亩集体林地林权现已全部落实到农户,完成勘界确权林地34927宗,发放林权证32511份、股权证31284份,流转林地5300亩,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林改目标。

我市林地总面积39.6万亩,集体林地38.4万亩。林改前,集体林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明确、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林业发展。林改之初,有人担心林业经营效益较低,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加之明晰集体林业产权将触及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况且林改涉及17个镇、226个行政村,工作量大,是一项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和林业政策法规等方面的系统性工程,操作起来有难度。

“在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把群众愿意不愿意作为改革的重要前提,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改革成败的基本标准。”市委书记王忠林的一番话掷地有声,也打消了所有人的顾虑。

为了让广大农民明了林改的原因、好处以及怎么改的决定权完全由群众说了算,我市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把政策原原本本送到农民手里,做到了家喻户晓,农民参与林改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在巩固完善“三定”、“五荒拍卖”的基础上,我市因村制宜,适时推出了“均分”、“均股”、“均利”三种林改模式。对适宜家庭承包的林地,采取“均林到户,人人有份”的“均分”模式,实行家庭承包和自愿联合承包,确保农民的初始分配权。一条条惠民措施的落实,让广大林农看到了增收致富的希望,(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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