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地税局 扎实创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
□通讯员 王化录 张华
全面推进以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领域的集中体现。肥城市地税局紧密围绕创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这一中心任务,把以法治税作为依法行政的生命线,积极贯彻落实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目标和要求,通过积极开展组织动员和工作实践,系统上下法治理念显著增强,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执法行为逐步规范,依法治税水平明显提升,为税收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法治保障。
抓好工作基础
营造法治氛围
从全面推进法治体系建设的高度出发,积极做好争创工作的各项组织保障,努力营造优质法治环境。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将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目标、要求逐一分解,细化创建标准。成立了“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争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办公室”,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具体指导和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采取抓两头,促中间的方法,层层签订示范基地达标责任书,定期通报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开展情况,鼓励基层各单位在载体和形式上先行先试。通过办公室督导和评估,把有特色、出成效的中心税务所作为创建样板,精心打造。对创建工作中不善为、慢作为的中心税务所,自查存在的问题,对照要求制定可行性措施,限期整改,保障创建工作整体推进、齐头并进。
坚持规范创建
提升行政水平
围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总体目标和根本任务,按照“固化一种理念、应用两个平台、建设三大体系、推进四项基础”的工作思路,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推动。建立健全学用结合的长效机制,牢固树立“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法治思维,将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基本准则贯穿于税制改革、制度建设、纳税服务、税收执法和征收管理的各个环节。结合源头风险防控,自主开发大数据风险防控平台,将执法风险理念贯穿税收管理全过程,构建覆盖征纳双方、全业务、全过程的执法风险防控格局,实现税收执法由管理到治理的转变。围绕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重点,抽调13名业务骨干,开展执法管理制度“清、改、废、立”工作,废止33项失效内部制度。梳理和健全了符合当前税收实际的执法标准、执法规范和执法监督三大体系文件,通过完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规范了执法行为,指引税收执法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融入中心工作
放大创建效应
把法治税务建设与建设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创新型地税机关相结合,与实施信息管税、服务兴税、人才强税、廉洁从税发展战略相结合,融入两学一做、纪律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实现横向协作,纵向互动。发挥法治税务建设在组织收入工作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努力实现执法、管理、服务、行政全面融合,建立纵向预测和定期调度机制、横向收入分析和管理促收机制,促进法治税务建设的整体提升。在税收宣传、辅导培训、登记管理、税源调查、申报征收、委托代征、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资格认定、信用评定等方面,大力实施国地税联合办税,实现了在协作中优化服务资源、在工作中形成服务合力、在创新中提高服务水平的目标,方便了纳税人业务办理,促进了征纳和谐关系。结合新形势下的税收形势,将创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工作,融入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地税文化等方面,作用于内控机制、廉政教育、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等工作,引导干部职工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带动了各项工作的联动推进、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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