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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启动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 大白菜价格能上保险了

泰安日报 2015-08-24 13:16 大字

 

本报8月23日讯(记者 朱新宇)今后,由蔬菜价格大起大落带来的“价低伤农,价高伤民”情况将得到有效改善。日前,市政府办公室下发《泰安市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方案》,全市10.9万亩大白菜纳入试点范围,当大白菜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农民将获得保险赔偿。

泰安市开展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旨在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保护农民种菜积极性,促进蔬菜产业发展,平抑市场蔬菜价格,防止价格大起大落。根据泰安市蔬菜生产情况,确定试点蔬菜品种为大白菜。泰安市将肥城市王庄、桃园、石横、王瓜店、湖屯等乡镇,以及东平县与肥城市相邻的大羊镇、接山镇作为试点范围,试点范围内大白菜种植面积10.9万亩左右。

依据《方案》,试点工作以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为突破口,将价格调控与市场保险有机结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探索建立“保两头、放中间”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有效抵御市场价格风险,保障蔬菜基本生产能力,促进蔬菜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农民利益和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方案》中规定,保险期间为参保蔬菜品种收获后的自然集中上市时间,以保险条款约定的目标价格作为起赔标准,当保险期间内参保蔬菜平均生产价格(地头收购价)低于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对跌幅部分进行相应赔付,高于目标价格时不发生赔付。其中,参保蔬菜生产价格由物价部门监测发布。目标价格参照参保蔬菜品种在保险期间内前3年平均生产价格(地头收购价)确定,平均生产价格参照参保蔬菜品种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和人工成本确定。

大白菜目标价格保险费率为10%,保险费为110元/每亩,保险金额为1100元/每亩。其中,保费由投保农户自行承担20%,各级政府补贴80%。其中,省价格调节基金拨付70%;市、县两级补贴10%,由市财政负担5%,其余5%分别由肥城市政府、东平县政府按投保面积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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